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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:一文掌握逮捕法律法规(最全、最新) 世界热门

来源:个人图书馆-昵称55323274 2023-06-26 15:14:08


【资料图】

《最高院关于适用〈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(2021)第一百六十九条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: (一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的; (二)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; (三)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。

(四)未成年人

最高检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试行)》(2019)第四百六十三条 对于罪行较轻,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,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,应当不批准逮捕。 对于罪行比较严重,但主观恶性不大,有悔罪表现,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,可以不批准逮捕: (一)初次犯罪、过失犯罪的; (二)犯罪预备、中止、未遂的; (三)防卫过当、避险过当的; (四)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; (五)犯罪后认罪认罚,或者积极退赃,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,被害人谅解的; (六)不属于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; (七)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系在校学生的; (八)其他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情形。 对于没有固定住所、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,可以指合适的成年人作为保证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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